宪法修改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汇聚全党全国智慧,集中社会各界共识,反映党和人民共同意志。
修改宪法,必须体现人民意志、发挥制度优势,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宪法修改工作启动之初,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要求,必须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
11月——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起草和完善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草案稿,为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指明方向。
——12月118份,共提出修改意见——12月10份。
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宪法修改要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宪法作为法之统帅、法律之母,其生命力就在于能否成为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集思广益,确保宪法修改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宪法《总纲》;
一致建议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一致建议把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内容写进宪法;
13次工作班子会议、3月3时许,人民大会堂。
随着宣布表决开始,近<span style="font-family:"&color:black">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手中的笔在选票上郑重落下。
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又迎来一次完善和升华。